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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简化在自然保护区修筑简易设施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14

一、《关于简化在自然保护区修筑简易设施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全市建有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58个,分布在30个区县,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体,自然保护区大多建立在自然资源丰富但经济社会发展较慢地区,原住居民多,对发展的条件迫切,为统筹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规范我市地方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全面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条件,制定了《关于简化在自然保护区修筑简易设施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在地方级即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修筑简易设施。

三、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修筑哪些简易设施,可以不编制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只需填写《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登记表》?

主要包括以下简易设施:

(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在自然保护区新建、改扩建以及维修的列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批复且在有效期内)且符合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内土地面积在1公顷(含1公顷)以下的;

(二)原址维修或升级改造且不涉及新增占地的民生基础设施,包括已有合法的供排水、防洪、交通、输变电、通讯设施的运行维护与必要的技术改造;

(三)突发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设施;

(四)难以避让的军事设施建设项目;

(五)基础设施、公益民生等非开发类建设项目,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内土地面积在1公顷(含1公顷)以下的。

四、《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登记表》由谁填写?

《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登记表》由拟修筑设施的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其中,建设项目对保护区的主要影响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填写。

五、填写《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审批项目是否还需要组织专家评审?

填写《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审批项目,原则上不组织专家评审,确有必要的除外。

六、哪些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可以简化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第五十二条,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包括防火巡护道、森林步道;林业科研、科普教育设施;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等。

根据自然保护区管护需要,包括但不限于管护站、管护点、检查站、门禁哨卡、巡护道路、巡护营地、综合服务用房、视频监控设施、科研工作站、气象观测站、水文水质监测站、瞭望塔、防火物资储备库、防控监控塔、消防水池、疫源疫病监测站(点)、有害生物防治监测站、生态定位监测站等。

政策原文:

关于简化在自然保护区修筑简易设施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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