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日期:2022-01-06
大中小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是否采纳及理由 |
处室及直属单位 |
1 | 办公室 | 1. 建议优化营商“政务服务环境”方面,参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研究办理〈关于我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需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办理。 | 1.采纳。 |
2 | 产业处 | 1.服务龙头企业是规划引领性服务,无具体政策性服务措施,建议不列入文本的具体措施中。 | 1.采纳。 |
3 | 资源处 | 1.建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不提前。 | 1.采纳。 |
区县林业局 |
4 | 巫溪县 | 1.建议优化营商环境对申请材料应明确需要的清单,其他内容不应条件申请人提供。 | 1.采纳。 |
5 | 合川区 | 1.建议明确对于同时涉及林地、湿地等事项的简化和并联措施。 | 1. 未采纳。根据国家林草局相关法律法规,湿地审批、林地审批是两个单独事项。 |
注:其他无修改意见的单位未列入表内。